西班牙法庭以滅絕罪起訴江澤民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日,法輪功學員起訴賈慶林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犯下的群體滅絕和酷刑罪。圖為律師卡洛斯.伊克雷西亞斯( Carlos Iglesias)在西班牙國家法院前手執訴狀。(新紀元資料室)

十一月中旬,西班牙國家法庭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等五名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若罪名成立,被告將至少被判刑二十年;若被告拒不出庭,西班牙將對其發出國際通緝令。國際媒體紛紛對此加以報導,消息一出令中共高層震盪。

文 ◎ 王靜雯


西班牙國家法庭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等五名前任及現任高官。(新紀元資料室)

一月中旬,西班牙國家法庭作出裁定,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等五名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西班牙法院的通知書表示,這五名被告有四至六周的抗辯期。若罪名成立,被告將面臨至少二十年的徒刑;若被告無視傳票的有效期而拒絕出庭受審,法庭將對其發出國際通緝令,一旦被告出現在任何一個與西班牙有引渡條約的國家,該國都有責任將其強制引渡到西班牙受審。

二十多個問題審問江五人

據此案原告律師、「人權法律協會」律師卡洛斯.伊克雷西亞斯(Carlos Iglesias)介紹,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七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在西班牙國家法庭以「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狀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前主席江澤民(江剛於七個月前失去元首豁免權)。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西班牙國家法院正式接受該案,並宣佈江澤民、羅幹必須接受西班牙法院對其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進行的調查。

在歷經兩年的法庭搜證調查後,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國家法庭大法官依斯馬爾.雷諾(Ismael Moreno)裁定,同意根據七名原告的訴狀內容,受理起訴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五名被告所犯下的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等重大罪行。若無抗辯,將發出逮捕令,並啟動引渡條約。

法院通知書表示,法庭已根據訴狀所述,就被告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的相關具體事證,給五名被告分別寄發了調查委託書 (rogatory letters)。若被告的罪名成立, 將面臨至少二十年的徒刑,以及須支付受害人索賠金。被告有四至六周的抗辯期,過此期限後,被告若進入任何一個與西班牙有簽訂引渡條款的國家,將被引渡到西班牙國內接受審判。

伊克雷西亞斯律師表示,在寄發給這五個被告的調查委託書中,包括原告律師向被告人發出的有關他們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多個審問問題。按法律規定,被告必須逐一回答這些審問問題。

「普遍管轄原則」覆蓋中國

西班牙國家法庭作出這一裁決的根據是「普遍管轄原則」(universal jurisdiction)。西班牙具有獨特的法律系統。作為《防止和懲罰群體滅絕罪行公約》和《反酷刑公約》的簽署國,西班牙不僅承認和遵守這兩個國際性公約,而且把這些刑律加入了本國的刑法。一九八五年,西班牙司法系統更進一步確認,不論任何人在世界任何角落,如果犯有酷刑或群體滅絕罪行,都會被西班牙法庭調查和審判,即便涉案人或被害者不具有西班牙國籍。這就是著名的「普遍管轄原則」。

西班牙實施「普遍管轄原則」已有十多年歷史。一九九六年,聲譽卓著的加爾松(Baltasar Garzon)法官對智利和阿根廷境內的違反人權案展開了刑事調查。一九九八年當智利獨裁者皮諾切特(Augusto Pinochet)前往倫敦治病時,加爾松法官對他發出了逮捕令。英國人員遵從了這個命令,將皮諾切特軟禁在出租房中達一年多,在國際上引起強烈迴響。

西班牙最高司法機構——憲法法院認為,反人類罪行影響的不僅是受害者本人,而是整個人類,特別是這些罪行在事發國難以得到懲罰,所以萬國管轄權超越國界限制,目的就是追查和懲罰犯下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的犯罪者,從而匡正人間正義。

西班牙憲法法院還特別強調說:「中國沒有簽署國際憲法通過的羅馬條約,這一事實無疑明確地說明,必須有其他國家司法程式的介入,才能停止這場群體滅絕,因為在中國國內是沒有可能對如此嚴重侵犯人權的罪行進行調查的。」


圖1:2002年,黑龍江王新春被迫害致雙腳脫落。
圖2:2002年,石家莊李慧琪被勞教所迫害成植物人。
圖3:西班牙法輪功學員在首都馬德里集會,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暴行。(新紀元資料室)

引渡江澤民具現實可能性

自一九九三年以來,中國只與二十多個國家締結了引渡條約,主要是周邊國家。近年才與西班牙、法國和澳大利亞簽署了引渡條約,原本為「緝貪風暴」鋪路,現今,西班牙則可根據與中國簽署的引渡條約,提出要求,引渡江澤民這五個被告到西班牙接受審判。

該案件的原告方律師伊格雷西雅斯先生認為,引渡江澤民有很大的現實可能性。他說:「我們認為這(引渡江澤民)有很大的現實可能性。西班牙同國際上的許多國家都簽有司法引渡條約,只要被告踏入這些國土,西班牙法官就可通過國際刑警發佈逮捕令,西班牙司法就有權向被告當時所在的國家提出引渡要求,將被告押至西班牙受審。我們相信,在西班牙審判這些迫害法輪功的罪人的可能性很大。」

中共高層機構震盪

西班牙國家法庭裁定起訴江澤民等五名迫害法輪功的元兇的消息,通過各種途徑傳到中國大陸,在中共高層、中央各直屬機構引起很大震盪和衝擊。

《大紀元》記者致電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辦公室一名男性工作人員默認已知道西班牙法庭起訴江、羅等人的消息。外交部另一名女性工作人員更是直言不諱的表示,聽到該消息,感到非常震驚。她說:「沒想到,國外還真能起訴他們。」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一名工作人員說:「這事兒我們管不了。」這個工作人員在回答提問時,記者聽到背景聲中另一個工作人員說:「找胡錦濤去!」

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則表示:「這樣驚人的消息,我們沒看法,也不能回應。」

而一位與公安部官員有私交的北京知情人士向《大紀元》透露,公安部從上到下的人都知道此事,很多人都覺得大快人心。

他說,這個系統就像別的系統一樣,爭權奪利,派別很多,不滿和仇恨江、羅等人的很多,他們的罪行可能會成為內部鬥爭的把柄和籌碼。不知道後面會有什麼戲劇性的事件發生。

傳訊令震撼全球

西班牙大法官下給江澤民等人的傳訊令,在全球範圍內也激起了巨大迴響,西方主流媒體做了大量報導。《華盛頓郵報》稱,國際法的律師們非常樂見這個進展,稱讚西班牙雷諾法官是個英雄,敢於要求世界強權對其行為負責,儘管中共不斷給西班牙政府施加壓力,威脅西班牙將對此付出沉重的政治代價。

澳洲媒體引述伊克雷西亞斯的話說,「西班牙法官的這項歷史性裁決意味著中共領導人的殘暴罪行離正義的審判又近了一步,西班牙正在成為普遍正義和人權的捍衛者。」

北京人權律師唐吉田對美國之音說:「這項裁決具有重要象徵意義。它提醒中國大陸,不管是決策指揮實施侵犯人權的人,還是具體執行這些命令的人,一定要有清醒的認識:即便在國內暫時得不到懲處,但是從普遍管轄角度,肯定要追究相關人的責任。很多人過去執迷不悟,現在一定要有清醒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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