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媳婦遭中共綁架 逼問法輪功「情報」

歷經七天的非法關押,邵玉華(中)帶女兒回到臺灣,與先生團聚,兩人都噙著眼淚(攝影/李黛娜)

嫁到臺灣十年、修煉法輪功一年多的臺灣公民邵玉華,在返回河南探親時橫遭大陸國安綁架七日,經全球多方全力營救,終於返臺。綁架期間,邵被中共國安脅迫、日夜洗腦、逼問臺灣法輪功的情況……

文 ◎ 邵亦

年前嫁到臺灣的河南女士邵玉華於日前返回大陸探親時遭到中共國安綁架,邵日夜被轟炸逼問法輪功在臺灣的情況。經過全球多方營救,歷經七日邵玉華返回臺灣,她訴說中共國安踐踏人權、恐嚇威脅臺灣公民。

邵玉華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今年七月底帶著十歲女兒返回河南南陽探親,住在姐姐家中。七月三十一日早上外出時,她遇到出示「國家安全局」證件的三男一女。接著邵就被帶到南陽西郊一處隱密的「京達賓館」,這些國安不讓她睡覺,對她輪番洗腦、要脅、逼問。

邵玉華說:「那幾天他們輪番的問,有的時候說一些譭謗法輪大法的話,有時候問到天亮。其中主要訊問的叫高X偉,約一百七十公分高,四十五歲左右,也是他從半路攔截我的。」

「整個過程,我覺得他們一直想知道臺灣法輪功的情況,一直逼著我說,問我遇到哪些人?還有都參加哪些法輪功的活動?」

「一周的時間快到,他們拿來一疊筆錄,說不用看了要我簽名,我不簽名。他們就說要寫『認識』,還給了我一個大綱,大綱分為四個部份:第一部份,個人基本情況;第二部份,違法事實;第三部份,對法輪功的認識,第四部份,思想反省。」


國安誘騙寫悔過書的大綱,圖為南陽國安的親筆跡。(攝影/李黛娜)

「我心裏有數,因為對法輪大法抱定信念,不會上他們的當。在字斟句酌的情況下完成後,他們卻在上頭加上『悔過書』三個字。我很生氣,我沒有錯,為什麼要寫悔過書。」

國際積極營救返抵臺灣

這七天以來,邵玉華對於外界的營救渾然不知。原本中共國安威脅她,說有些事情沒有說清楚的話別想要出去,要送她去「批評教育」。後來國安說發生了一些「令人遺憾」的事情。回到家的邵玉華才知道是臺灣和國際上大家努力的營救。

邵平安歸來,美國人權法律協會亞洲區執行長朱婉琪認為,這歸功於臺灣社會及國際社會的關注,再加上全球法輪功學員在世界各地強大的發聲,順利營救她平安歸來。

她強調,這跟邵玉華是臺灣公民有很大的關係,因為臺灣是一個自由民主,重視人權的地區,但是相較於中國大陸受到殘酷待遇的法輪功學員,國際社會更要積極伸出援手營救。

過去七天之內營救邵玉華的國際組織不少,除了加拿大臺灣之友、美國人權法律協會等積極關注,另外全球法輪大法訊息中心將訊息廣發給世界各地人權團體,包含國際特赦、自由之家、人權觀察等國際組織。臺灣方面,還有司法改革基金會、CIPFG(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調查團)亞洲分團等民間組織積極呼籲救援邵玉華。

兩岸司法互助是樣板協議

在還沒有邵玉華的消息之前,八月三日下午邵的夫婿鄭先生,在臺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的陪同下,前往海基會及法務部請有關單位關注這起人權受害事件。

當時法務部主管兩岸司法互助事項的窗口檢察官表示,類似的情況目前可以引用「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司法互助第十二條人道探視,要求對岸通報並進行交涉。十二條規定:「雙方同意及時通報對方人員被限制人身自由、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等重要訊息,並依己方規定為家屬探視提供便利。」

邵案碰觸兩岸最敏感神經

前臺灣人權促進會會長邱晃泉律師有不同看法,他表示,協議十二條的「人道探視」是一條層次很低的條文,邵玉華事件根本不是兩岸司法如何互相協助如何通報的問題,而是臺灣政府必須要去質疑中共為什麼抓人?憑什麼搜索?臺灣可以本著互助協議的精神,要求大陸方面針對邵玉華事件做出說明。

邱晃泉說:「邵玉華事件碰觸到兩岸關係中最敏感的神經,亦即人權和法治的根本問題。如果,修煉法輪功是犯罪,那麼中共違反普世價值,同時侵害人權。如果中共根本沒有法律明文規定修煉法輪功是犯罪,那麼他就違反了法治原則,因為沒有一條法律允許可以抓人。」

他認為邵玉華事件觸及到兩岸本質上的不同,臺灣是保障人權,有法治的。但是在中國大陸人權受到侵害,沒有法治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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